同学,您好!
自2011年9月开始,湖北省的高校未就业毕业生可以在所在地县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是记载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进行就业和失业登记、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等的合法凭证。凭借该证,可以享受以下优惠:①失业人员经失业登记后,凭《登记证》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创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②就业人员办理就业登记后,按有关规定条件持相关证明材料,可向县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税收减免、收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等就业扶持政策。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持《登记证》按有关规定向失业地的县以上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和再就业促进费。④办理《登记证》所填的《湖北省劳动者就业登记表》是劳动者就业和计算工龄的唯一凭证,存入劳动者个人档案。
为了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我们针对就业失业登记工作基本情况展开调查。您的真实情况和看法,将对我们完善开展服务工作有着宝贵的作用。我们十分感谢您抽出时间填写问卷!
湖北省人才科研所 二○一一年十月